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理賠---自殘16刀斷掌 台商詐勞保判刑

自殘16刀斷掌 台商詐勞保判刑
聯合報/呂開瑞
2015.09.16 
  胡姓台商4年前在大陸買刀自殘16刀斷掌,返台聲稱遭劫財被砍,企圖詐領勞保傷殘給付,桃園地院昨依詐欺未遂判5個月徒刑。
  桃園地院調查,胡姓台商(63歲)自稱201111月在大陸福建莆田遇劫,左手掌遭斬斷,財物被搶奪一空,並指責福建警方「罔顧人權」,扣押斷掌當物證,返台後還由立委陪同指控「向海基會求援沒得到協助」。
  兩岸檢警隨如啟動調查,福建公安廳到事發現場採集到的胡血跡、驗出麻醉藥成分,且在附近池塘撈獲沾有胡血跡的斬骨刀,店家證實胡買刀,且左掌多道刀傷是平行,不像被亂砍,就醫時脖子上還有金項鍊,不像是遇搶,胡還拒絕醫院保留斷掌。
  刑事警察局查出胡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近3000萬元,並提出理賠申請,也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桃園地院認定他企圖詐領勞保失能給付,依詐欺未遂罪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而胡姓台商企圖詐領2筆旅遊平安險部分,先前也被高院判處10個月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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