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躺路上死亡 二審判保險免賠
聯合報/鄭惠仁
法醫研究所鑑定劉姓男子騎車摔死為自然死亡,成大僅認為自然死的可能性高,一審未採法醫所的鑑定,判保險公司要賠償230萬元。保險公司不服,指成醫的推論不能推翻法醫所鑑定,台南高分院認為2單位鑑定結論一樣,改判不用理賠。
劉姓男子共投保6家保險公司,另向其他5家訴賠意外險,一審都採法醫所鑑定,判家屬敗訴,目前上訴二審中。但家屬拿出成醫鑑定要翻盤,也受到注目。
劉男4年前騎機車外出,卻被發現躺在產業道路上,無生命徵象,家屬認為是意外死亡。由於機車沒有被撞痕跡,地上也無剎車痕,法醫中心鑑定認定是擴張性心肌病變導致心臟衰竭死亡,屬於自然死亡,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意外死亡險,家屬訴請賠償。
台南地院請成大醫院鑑定,也認為有擴張性心肌病變,但沒有心肌梗塞及冠狀動脈疾患,推斷自然性猝死的可能性較高。不過因心臟衰竭不明顯,腦部骨折卻無內出血,認為死亡方式不明。
一審認為2單位鑑定結果不同,無法排除劉是因意外事故死亡,判決保險公司賠償230萬元。保險公司上訴,指成大鑑定結論,不能推翻法醫所的鑑定結果。二審認為法醫所與成醫的鑑定結果相同,改判保險公司不用賠償,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