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4措施防詐保
中時╱彭禎伶
2015.05.15
保險業者要求保險局不要「把個案當通案」,對此保險局有不同意見,認為保險公司應更嚴格落實核保工作,才能避免道德風險,因此除了重罰失職公司,也要求縮短投保通報時間,強化保險公司自律,後續更不排除降低需要身家調查的保額門檻。
對詐保個案頻傳,保險局表示,目前有四大管控措施,第一是各保險公司收到保單後,必須將相關投保資料通報到壽險公會、產險公會,供其他公司查詢保戶是否有密集投保的情況,現行通報時間時保險公司收到保單那刻起算3日內。
但保險局要求,必須從業務人員確定保戶簽署保單後一天內就要完成通報,各公司除了要管束業務員立即回報投保資料,現在最大的困難是委託的保經保代公司,也必須一天內通報。
這項措施預計8月上路,若沒有在時限內通報,保險公司就要被罰,目前各公司還在了解是否能讓所有通路都作到24小時內通報。
第二是目前壽險保額1,001萬元以上、旅平險2,001萬元以上,就要進行保戶身家調查,但近來有詐騙金額愈來愈小的趨勢,保險局也有意討論,是否再降調身調門檻。
第三是免體檢的保單,如儲蓄險、養老險等也要抽樣約4~5%,要求保戶去體檢,這類沒有道德風險保單也要保戶去體檢,保險公司反應會愈來愈難行銷。
第四是保險局退回壽險公會提交的自律規範,要求增加團險及其他相關規定,也就是要更嚴格檢視招攬及核保的流程。
保險業者認為,保險局把個案當成通案管理,並不是所有高保額保戶都有道德風險,同時保險公司要取得保戶所得資料、存款等並不容易,甚至也曾發生老闆公司經營不善,投保以換取資金,若有心詐保防不勝防,希望保險局應訂出合理規定,適當防範風險,又能給業者生機,讓保戶投保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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