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新聞---台壽花1元 買安聯446億資產

台壽花1元 買安聯446億資產
工商時報/魏喬怡、黃惠聆
2016.5.11
  1元買到446億元資產。台灣人壽總經理林欽淼昨(10)日晚間宣布將以1元承接安聯人壽部分傳統型保險契約,安聯人壽將移轉保單準備金265億元及相對應資產446億元,這是台灣第一宗只買保單的資產承受案,若金管會核准,台壽及安聯人壽都將獲利。
  林欽淼指出,安聯這些保單預定利率皆在4%以上,但其2016年的資金成本約3.6%、未來投報率只要在3.2%以上就可獲利,台壽過去平均投報率都在4%以上,也就是說台壽只花1元,但手中可運用資金將會增加446億元,也多了獲利來源。
  安聯人壽總經理林順才表示,這次移轉的主要是2003年的傳統型保單,預定利率較高,而安聯是歐洲保險公司,歐洲的會計準則及監理原則對高利率保單限制很多,相較台灣不同,若將保單移轉,會比較有效率。
  據了解,由於歐洲保險適足率準則(Solvency2)今年正式上路,對於高利率保證給付的保單,要求大量提存準備金,若安聯人壽此時出售這筆高利率保單,安聯人壽母公司即可收回準備金,認列獲利。對台壽來說,台灣準備金提存標準目前比歐洲寬鬆,可能會有廉價併購利益出現,即可認入今年的獲利,金額可能數十億元到上百億元。
  對此,林欽淼表示,資產承受案仍要金管會核准,相關影響數仍待會計師核算。同時林欽淼表示,此次交易將使台灣人壽保戶數增加4萬多人,且在承接安聯人壽的保單後,資產將達1.15兆元。
  金融海嘯後,外商保險公司出售資產給本土壽險公司案例頻傳,如先前富邦人壽買ING安泰人壽;20092月英國保誠人壽同樣以1元把業務團隊及其相關資產賣給中國人壽;今年安聯人壽則是台灣保險市場首宗只出售了高預定利率保單案例,主要都是因為外商壽險公司在新的監理與會計準則下,面臨大量提存準備金的壓力。
  據台壽統計,目前台灣人壽保戶數達148.5萬戶、主約保單295萬張,資產達11,499億元,林欽淼表示,此次移轉的安聯保單近8萬件、約4萬多名保戶。交割後,此次交易全部為現金,並未移轉任何員工及業務員、不動產。

2016年4月10日 星期日

規定---出錢替父親保年金險的要保人?

出錢替父親保年金險 保價金卻要和姐妹均分!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2016.4.8
  遞延年金是指投保經過一段期間後,才開始請領的年金,但如果被保險人在尚未進入給付期就身故,保單的權益該如何處理?可以直接支付給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嗎?
  台中小姐遇到的問題為了安排父親老年退休後的生活費用,幾年前我以父親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投保一張年金保險,保費一次繳清,但要到等第10年之後才開始領取年金。沒想到父親在投保後第五年就因病身故,保險公司要返還857千多元保價金時,卻要求父親的所有繼承人都要簽名,結果我的姐妹都要求平分這筆錢。
  這個保險是我出錢替父親買的,退還的保價金卻要跟妹妹們分,這樣合理嗎?當初身故受益人是寫我的名字,為什麼保險公司還是堅持要其他繼承人簽名?如果一開始就用我當要保人,父親當被保險人,會不會比較好呢?另外,請問這筆錢有沒有稅的問題?
  中心顧問答:吳小姐替父親投保十年期躉繳保費的遞延年金,保證期數120期。也就是說,投保時一次繳清保費,但年金要等到第十年後才開始每月請領,直到被保險人身故為止,而且保證最少可請領10年。
  如果被保險人在遞延期間,也就是還沒有進入給付期就身故,根據保單條款規定,保險公司必須就該保單「累積的價值準備金」與「所繳保費加計利息」兩者中,取較大者返還要保人。
  要保人即保單的持有人
  吳小姐當初投保時,以父親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雖然該保單的保險費是由吳小姐繳納,但所謂要保人,在法令上就是這張保單的持有人(policyowner),擁有該保單的相關權益,包括解約、借款、變更受益人、辦理繳清或展期等,也因此,如果在保險事故還沒發生前,要保人就死亡,保單的權益就會變成要保人的遺產。
  返還的保價金 是要保人的遺產
  如今,以吳先生為要、被保險人的年金保險,在年金開始給付前吳先生就身故,這時候保險公司依約返還的保價金,就視為是吳先生的遺產處理,因此,保險公司要求吳先生的所有法定繼承人都要簽名是依法行事。而且既然返還的保價金是吳先生的遺產,吳小姐的姐妹當然就有權利要求分配。
  年金保險的身故受益人 指誰?
  至於吳小姐提到的身故受益人,在年金險是指在進入給付期後,如果被保險人領取的年金期數不到保證期數就身故,未支領的年金期數,就由事先指定的身故受益人領取。以吳小姐替父親投保的保證給付120期的年金險來說,假設吳先生在領了第72期後就身故,那麼剩下的四十八期,就可由指定的身故受益人也就是吳小姐請領。
  直接以吳小姐當要保人 比較好嗎?
  因為吳小姐當初是以父親當要保人,才會發生保價金要被視為父親遺產分配的問題,如果直接以吳小姐本人當要保人,會不會比較理想呢?
  若以吳小姐當該保單要保人,雖然在她父親身故時,保險公司返還的保價金會直接給付給吳小姐本人,不會有遺產分配的困擾,但卻可能產生稅賦的問題。因為年金保險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時,被保險人所領取的年金,會被視為要保人的贈與,因此要保人須繳交贈與稅,而被保險人所領取的年金,也要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最低稅負(詳附表),不過,因贈與稅及最低稅負都有免稅額度的規定,只要在額度內其實也沒有繳稅的問題。

保障旅客 旅館業公共意外險調高5
中央社/汪淑芬
2016.4.8
  交通部最近預告修正「旅館業管理規則」,為保障旅客權益,調高旅館業公共意外責任險約5成。
  交通部是參考內政部201221修正的「公寓大廈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及火災保險費差額補償辦法」相關保額規定,調整旅館業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低保險金額。
  根據修正內容,旅館業應投保的責任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從新台幣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從10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仍維持200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從每年2400萬元提高至3400萬元。
  交通部說,旅館業應將每年度投保的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

規定---重大疾病險新制 4月起病況分輕重 初期輕度也可理賠

重大疾病險新制 4月起病況分輕重 初期輕度也可理賠
NOWnews/顏真真
2016.3.2
  在重新定義7項重大疾病後,金管會表示,從今(2016)年41起,針對重大疾病保險,保險業將依病況不同區分「輕度」與「重度」兩種,並設計甲、乙兩種保單,後者在保戶病況相對較輕的疾病初期,也可獲得一定比例的理賠,以支應保戶初期醫療費用。
  由於過去曾有民眾投保重大疾病險,卻因為罹患病況較輕微而無法獲得理賠,引發爭議,因此,金管會今年1月配合目前醫療實務用語,重新定義7重大疾病項目,修正為「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末期腎病變、腦中風後殘障、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並訂有標準化定義。
  不過,隨著醫療科技進步,重大疾病可能早期即被檢驗出來,但即便是初期重大疾病,病患通常仍須支付相當的醫療費用,且其痛苦程度,無論身體或心理未必亞於末期的重大疾病。因此,金管會也要求保險業者自41起,針對7項重大疾病中的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殘障、癌症及癱瘓,依病況程度區分為輕度及重度,並且設計出甲、乙兩種保單。
  金管會表示,重大疾病甲型保單沒有輕、重度分級,乙型保單則同時保障重度與輕度,未來保險業者不一定要推甲型商品,但若推出甲型商品,就一定要有乙型商品。
  由於甲型商品未進行輕度、重度分級,且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殘障、癌症及癱瘓等4項疾病的定義僅涵蓋乙型的重度,因此,金管會說,理論上保險費將較乙型商品低廉,較適合保險費預算有限,但想移轉重大疾病風險的消費者,消費者可於保險公司網站查詢瞭解甲型、乙型商品的疾病定義差異,並依自身需求及經濟能力規劃投保。

  保險局也提醒,醫療保險大多是以住院接受診療為給付的前提,目的是為減輕投保民眾因疾病或意外傷害接受住院診療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負擔,或提高醫療就醫品質。不過,對於罹患重大疾病者而言,患病初期可能會因請長假就醫而喪失家庭主要收入的來源,或出院後的相關用藥不屬於醫療保險商品的給付範圍,而需要額外籌措醫療費用支出,建議消費者可以適時依自身需求及經濟能力,利用重大疾病保險商品轉嫁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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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7日 星期六

新聞---國人海外就醫 去年花健保3.4億元


國人海外就醫 去年花健保3.4億元
健康醫療網/郭庚儒
2016.2.23
  健保署公布,去年國人海外就醫核退費用統計,金額高達3.4億元,為近3年最高。其中以在中國大陸就醫件數、費用最多,約占8成、24千萬元。
  國人海外就醫 中國大陸金額居冠
  健保署統計,去年國人申請緊急醫療費用海外就醫國家,以中國大陸就醫件數最多,占8成以上,依次為泰國、香港、美國、日本;核退金額排行,以中國大陸居冠,約24千萬元,依次為美國、日本、泰國。
  海外門診疾病 感冒最多
  申請緊急醫療費用核退的門診疾病中,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件數與金額都居冠,而急性支氣管炎、腎衰竭件數分別為第2、第3;急診以外科或內科處置併發症件數最多、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居次,不明熱第3;住院以外科或內科處置併發症件數最多、生產次之,肺炎第3
  去年健保海外核退費用 近3年最高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門委員林寶鳳指出,去年國人出國因不可預期緊急傷病,在境外就醫向健保申請醫療退費,總共131239件,較去年負成長1.72%,核退金額3.4億元,成長2.08%。
  海外就醫費用 6個月內可申請
  林寶鳳表示,若國人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可在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6個月內,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費用,核退金額採核實支付,並以每季支付國內醫學中心平均費用為上限

新聞---地震險該怎麼買 專家告訴你

地震險該怎麼買 專家告訴你
中央社
2016.2.22
  0206地震造成南台灣多處建築物毀損或倒塌,且高達7成民眾仍暴露在無地震保障的風險中,蘇黎世產險提醒,民眾在規劃理財時,可趁機檢視家庭產險保障是否足夠。
  根據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會統計,全台灣僅有32.19%的住戶有投保地震險,且多數是因應銀行房貸而投保。
  蘇黎世產險指出,台灣地處亞熱帶及地震帶,住宅除了投保火災保險附加基本地震險之外,應視需求投保颱風洪水險及擴大地震險,以補償因天災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
  市面上常見地震險商品包含住宅地震基本險、超額地震險及擴大地震險等。其中,住宅地震基本險為921大地震後推行的政策性保險,通常須與住宅火險同時購買。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損失僅限住宅建築物受損情形達「全損」時才予理賠,且保險金額最高為新台幣150萬元,外加臨時住宿費最高20萬元。
  如今房價動輒上千萬元,住宅地震基本保險150萬元的保額稍嫌不足,倘建築物損失不符合「全倒」標準,則無法獲得保險該有的保障。
  產險業者建議,為增加保障,民眾可依自身需求或以現今房價為考量,另行選購超額地震險或擴大地震險。

  富邦產險總經理陳伯燿說明,超額地震險理賠標準與住宅地震基本險相同,都須建物達「全損」程度才會理賠,若民眾要將未達「全損」理賠標準而無法獲得補償的項目和動產損失納入承保,建議可透過加保「擴大地震保險」。

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規定---冒用健保卡 最高罰百萬 不論本國外籍 出借、頂替都送辦


冒用健保卡 最高罰百萬 不論本國外籍 出借、頂替都送辦
中國時報/魏怡嘉
2016.2.17
  冒用別人健保IC卡要受罰,即便是外籍人士也一樣,如果累犯,罰的倍數將累進愈高,最高可罰所用醫療金額的20倍、上限100萬。
  衛福部健保署違規查處任務小組科長李忠懿表示,為遏止冒用健保IC卡不當行為,健保署於2013年即修法,對被冒用或出借健保IC卡的被保險人移送法辦,並按次處罰,第一次違法處領取保險給付的2倍罰鍰,第2次處領取保險給付的5倍罰鍰,第3次處領取保險給付的10倍罰鍰,第4次以上處領取保險給付的20倍罰鍰,最高可罰100萬元。
  李忠懿指出,修法後迄今共有6件違法,其中又以149歲印尼籍女性,借朋友健保IC卡到醫院看病領取肺結核用藥,借卡的友人遭罰128千元最高,其次為大陸28歲女性來台借用已成為台籍新娘姊姊的健保IC卡看病,並開立癌症用藥,出借卡片的姊姊遭罰87千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6件健保IC卡違法冒用的案件當中,外籍人士冒用即占了2件,大陸人士1件。李忠懿表示,由於過去的法令,主要罰被保險人、也就都是本國籍民眾,並未對外國人開罰,反而成了外國人伺機使用台灣健保資源的漏洞,另只對借卡人開罰,不罰冒用用卡人,也不公平,日前修訂相關辦法,對於借卡及冒用卡片的兩造雙方均開罰,且不限於本國人,外籍人士也罰。
  李忠懿表示,新辦法即日起實施;健保署亦會要求醫療院所留意,隨時注意辨識是否有人冒用健保IC卡;另為避免外籍人士出境罰不到人,健保署亦會連繫境管單位,對遭罰的外籍人士進行境管。

產險---「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樂透人生】
   一次搞懂,家庭保單基本配備「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民報/吳家揚
2016.2.18
  台灣位於地震帶上地震發生機率高,幾十年就來一次大災難。今年除夕前夕,26凌晨美濃大地震,造成台南死傷慘重維冠大樓死亡人數逾百人,繼921集集地震、88風災水災之後重創台灣。天災我們無法避免,但人禍的部分,如房屋偷工減料或無良建商爭議事件,只能靠多做功課自保。萬一主客觀因素都避免不了,唯一能做的是透過保險,為生命財產多一層保障。
  許多人對保險有嚴重錯誤認知,例如買新車會買全險許多年,百萬級的車子全險每年78萬以上跑不掉,自己的人身保險費比車險少,愛車更勝於自己。買屋有房貸時因應銀行要求,不得已才購買住宅火險。許多人房貸繳完後,就不買住火了認為沒必要,認為商業保險浪費錢,卻是需要用時方恨少。
  以財務規劃立場,基本風險觀念不能少,基礎地震保障不能或缺。此次,針對國人較為陌生的「住宅火災和地震基本保險」重點來做說明。首先,要先提醒的大家的是要注意保單中的不保事項和注意事項,理賠時文件要齊全,以避免爭議。近年來,產物保險承保範圍愈來愈大,理賠金額愈來愈高,保費不變「加量不加價」。
  便宜又大碗的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以XX產險公司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契約為例,承保四大範圍:住宅火災保險;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住宅玻璃保險;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再附加一條「擴大承保機車火災事故」條款。
  住宅火災保險保額依: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臺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之重置成本金額計算,目前版本為民國9771公布實施。依公式買到「足額保險」,剛剛好就好。買太多保額稱之為「超額保險」,多繳保費而已,出險時不會多賠。買不夠保額稱之為「不足額保險」,出險時依比例計算。以46新北市28RC結構計為例,算出的足額為542萬,外加裝潢約定比例45%,保費只有1833元。台北市且高樓層造價最貴,一般新竹以南低樓層房屋,住宅火險保費便宜許多。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金額目前金管會規定:保額150萬,保費1350元。一定要和住宅火險一起購買,綁在住宅火險中一起承保,不能單獨購買地震險。
  如果你的房子是豪宅,可以和產險公司客製化訂立契約,買到足額保障。一般來說,如果認為住宅地震基本保險金額150萬不夠,可自行加買「擴大型地震險」附約,加強保障。當然有些區域是高危險群,已經買不到保險了。
  住宅地震險自納為政策保險後,立意良好的保險制度,在實務上卻遇到困難。主要是地震發生時,房屋必須由專業建築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補強費用超過重置成本50%以上,才能啟動理賠機制。全損之評定及鑑定,依據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訂定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全損評定及鑑定基準」辦理。目前理賠很嚴格,如房屋出現龜裂時,可能連一毛錢都拿不到。地震頻率較高的縣市,不妨另外向產險公司加保「擴大型地震險」,比較容易向保險公司申請到理賠金。
  住宅火災保險
  住宅火災保險承保範圍:火災;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竊盜。
  住宅火災額外費用之賠償:一、清除費用:為清除受損保險標的物之殘餘物所生之必要費用。二、臨時住宿費用:承保之建築物毀損致不適合居住,於修復或重建期間,被保險人必須暫住他處,所支出之合理且必需之臨時住宿費用並附有正式書面憑證者,每一事故之賠償限額每日最高為5000元,但賠償總額以20萬元為限。清除費用與保險標的物之賠償金額合計超過保險金額者,賠償責任以保險金額為限。臨時住宿費用與保險標的物之賠償金額合計超過保險金額者,保險公司仍負賠償責任。
  外加裝潢約定比例45%意思是擴大承保建築物之裝潢,有買才有承保。保額為約定比例45%乘上建築物及動產合計保險金額,這裡的動產不包含住宅火災保險自動承保建築物內動產之保險金額。
  住宅火災保險還自動承保建築物內動產之保險金額,該動產之保險金額為建築物保險金額之30%,最高以60萬元為限。
  住宅火災保險還自動承保築物內動產因竊取而引起的損失,每一竊盜事故最高賠償10萬元,累計賠償最高以20萬元為限,自負額5000元。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承保範圍:因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或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致第三人遭受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
  約定之保險金額如下:一、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為50萬元。二、每一個人死亡責任之保險金額為100萬元。三、每一意外事故體傷及死亡責任之保險金額為500萬元。四、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害責任之保險金額為100萬元。五、保險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為2000萬元。
  定額式自負額:被保險人對於每一意外事故之賠償金額,須先行負擔第三人體傷部分2000元,第三人財物損害部分1萬元。
  被保險人自行處理民事賠償請求所生之費用及民事訴訟所生之費用,經保險公司同意者,由保險公司償還。被保險人因刑事責任所生之一切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保險公司不負償還之責。
  住宅玻璃保險
  住宅玻璃保險是住宅建築物因突發意外事故導致固定裝置於四周外牆之玻璃窗戶、玻璃帷幕或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對外出入之玻璃門破裂之損失,負賠償責任。因前項損失所須拆除、重新裝置或為減輕損失所需合理之費用,亦負賠償責任。
  給付內容及限額:保險期間內因突發意外事故所致承保之玻璃損失,每一次事故賠償金額以1萬元為限,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最高以2萬元為限。
  定額式自負額:被保險人對於每一事故之賠償金額,自負額1000元。保險公司僅就理算後應賠償金額超過自負額部分負賠償責任。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範圍:地震震動;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地震引起之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
  臨時住宿費用之補償,因危險事故發生所致之承保損失,除按保險金額給付外,並支付臨時住宿費用予被保險人,每一住宅建築物為20萬元。
  承保住宅建築物保險金額之約定係以重置成本為基礎,產險公會「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之建築物本體造價總額為住宅建築物之重置成本,投保時並依該重置成本為保險金額,重置成本超過150萬元者,其保險金額為150萬元。
  擴大承保機車火災事故
  被保險所有之機車於主保險契約所載保險標的物(建築物)周圍50公尺範圍內及該保險標的物之地下停車場以及該標的物之社區專屬機車停放區,因火災事故或第三人惡意縱火所致之損失,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理賠之計算:以每年折舊率30%為計算標準,每部機車最高賠償金額為6萬元。
  26美濃地震受災戶的急難救助
  如果受災戶有風險意識,會購買住宅火災和地震基本保險,每年保費應該不到2500元。若符合理賠條件,可以申請獲得房屋全損理賠金150萬元和臨時住宿費20萬元,對重建家園財務壓力減輕不無小補。
  提醒此次美濃地震受災戶,重建家園之際注意自己相關的權益。例如,不動產災損部分依地方稅務局資料核認,車輛報廢部分依監理單位資料核認,免提供證明文件。其他動產災損部分,民眾得就近向區公所或里長辦公室填報,災損申請期間比照莫拉克颱風災害延長3個月。
  另外,稅務局表示,大地震造成南市多棟房屋倒塌及車輛受損,依法可申請減免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受災部分個人當年綜合所得稅可以當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