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健保卡 最高罰百萬 不論本國外籍 出借、頂替都送辦
中國時報/魏怡嘉
2016.2.17
冒用別人健保IC卡要受罰,即便是外籍人士也一樣,如果累犯,罰的倍數將累進愈高,最高可罰所用醫療金額的20倍、上限100萬。
衛福部健保署違規查處任務小組科長李忠懿表示,為遏止冒用健保IC卡不當行為,健保署於2013年即修法,對被冒用或出借健保IC卡的被保險人移送法辦,並按次處罰,第一次違法處領取保險給付的2倍罰鍰,第2次處領取保險給付的5倍罰鍰,第3次處領取保險給付的10倍罰鍰,第4次以上處領取保險給付的20倍罰鍰,最高可罰100萬元。
李忠懿指出,修法後迄今共有6件違法,其中又以1名49歲印尼籍女性,借朋友健保IC卡到醫院看病領取肺結核用藥,借卡的友人遭罰12萬8千元最高,其次為大陸28歲女性來台借用已成為台籍新娘姊姊的健保IC卡看病,並開立癌症用藥,出借卡片的姊姊遭罰8萬7千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6件健保IC卡違法冒用的案件當中,外籍人士冒用即占了2件,大陸人士1件。李忠懿表示,由於過去的法令,主要罰被保險人、也就都是本國籍民眾,並未對外國人開罰,反而成了外國人伺機使用台灣健保資源的漏洞,另只對借卡人開罰,不罰冒用用卡人,也不公平,日前修訂相關辦法,對於借卡及冒用卡片的兩造雙方均開罰,且不限於本國人,外籍人士也罰。
李忠懿表示,新辦法即日起實施;健保署亦會要求醫療院所留意,隨時注意辨識是否有人冒用健保IC卡;另為避免外籍人士出境罰不到人,健保署亦會連繫境管單位,對遭罰的外籍人士進行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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