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

新聞---明年保費新高? 壽險公會:仍待觀察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2016.8.8
  由於金管會保險局即將研議壽險業者明年的「保單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如果敲定,明年開始,繳費逾6年的終身壽險保費將比今年貴10%20%、比20年前貴了12。壽險公會今天(8)指出,雖然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調降,可能衍生預期保費調高,但壽險公司財務狀況不同,有些可能反其道而行,推出更便宜的保單爭取業績,所以是否導致明年保費創新高,仍有待觀察。
  所謂的「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是壽險公司提存準備金的依據,由監理機關訂定。舉例來說,如果責任準備金利率為5%,壽險公司收100元保費,要提存95元在負債面,另外5元才能做為壽險公司的費用或獲利,如果利率降至2%,壽險公司可自我支用的費用就更低,因此就有可能提高保費,以增加資金運用的空間。
  由於金管會保險局即將研議壽險業者明年的「保單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以公式計算,今年利率可能跌破2%,只剩1.75%,也讓有意投保的消費者擔憂,明年保險可能再創新高。不過,壽險公會祕書長金憶惠8日受訪指出,利率調整,是否導致「停售」效應,讓今年保單銷售創新高,或是使得明年壽險業者就因此調高保費,都仍有待觀察。金憶惠說:『(原音)畢竟目前還有5個月,所以當然要看這段時間,業者還是會很努力衝業績,至於最後的結果,要到明年初才知道,從這樣預估發展的趨勢,當然每家公司商品的結構會有所調整,調整的結果對保費的影響,到底是停售效應大,還是因為商品調整過程,而影響消費者購買保險商品的意願,這一些因素交互影響下,最後呈現的結果,是否就是保費創新高,只能說有待觀察。』

  壽險公會也指出,保費創新高,對業界來說,總資產也會持續增加,但相對的,也有資金運用的壓力,況且台灣國內保險資金已突破新台幣20兆,續創歷史新高,業者也都在尋找合適的投資標的,因此是否一定要衝高業績,各各保險公司都會有不同考量。

2016年8月6日 星期六

新聞---最新十大死因出爐! 癌症連續34年居冠
今日新聞/陳鈞凱
2016.8.5
  癌症最要台灣人的命!衛福部今(5)天公布最新104年國人十大死因,惡性腫瘤連續第34年高居國人死因首位,104年癌症死亡人數為46829人,占所有死亡人數的28.6%,其中又以肺癌奪命最凶,而104年國人的「死亡時鐘」再往前撥快了1秒,加快到每312秒,每天448人死,尤其癌症死亡時鐘1113秒,較前一年更撥快11秒。自殺則重回男性的前十大死因當中。
  衛福部最新統計,國人十大死因排行榜依序為: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肺炎、糖尿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高血壓性疾病、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以及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死因皆與前一年相同,只有第九名與第十名順位對調。
  十大死因中,仍以慢性疾病為主,標準化死亡率與前一年相比,下降2.7%65歲以上死亡者占7成。
  癌症連續第34年高居死因榜首,而十大癌症死亡率依序為:肺癌、肝癌、結腸直腸和肛門癌、女性乳癌、口腔癌、男性攝護腺癌、胃癌、胰臟癌、食道癌、子宮頸癌,順位與前一年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自殺已連續6年退出國人前十大死因排行榜,但就性別觀察,男性十大死因當中,自殺卻由第11順位升至第10順位,取代原本的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女性十大死因則與前一年順位相同。

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

規定---買巨額壽險避稅…行不通
經濟日報/林潔玲
2016.7.29
  財政部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投保巨額人壽保險,國稅局會查核保單性質、投保動機、經濟狀況及時程等,如經綜合判斷認屬規避稅捐行為,會依實質課稅原則與遺產及贈與稅第1條規定,將該保險給付併計遺產總額核課遺產稅。
  依據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的保險金額及互助金,不計入遺產總額。
  財政部官員指出,仍有不少人會利用巨額保險來規避遺產稅稅捐,但國稅局會從被繼承人兩年內是否有巨額投保來追查。
  北區國稅局也舉例,轄內被繼承人甲君,以其五名子女為指定受益人,按躉繳方式向保險公司投保26年期的保本終身壽險,繳付保險費2,100多萬元。
  該局查得甲君投保時年歲已高,且保險金額僅300萬元,保險費是保險金額七倍以上,且保單除身故保險金及全殘廢保險金外,並無其他給付項目
  官員進一步說,該案受益人領取該保單的身故保險金給付金額2,100多萬元,未數倍於躉繳保險費的保障,被繼承人投保行為除為儲蓄及規避遺產稅利益外,並無保險實益可言,顯示是蓄意規劃投保人身壽險以規避遺產稅。
  因此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將該身故保險金給付金額2,100多萬元,併計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甲君的繼承人不服,主張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及保險法第112條明定人壽保險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但因非重病、舉債或短期的投保行為,申經復查遭駁回

2016年8月2日 星期二

新聞---政府潛藏債17兆 勞保最高
P.S.自己趁年輕快安排退休養老保險
蘋果日報/陳雅芃、 徐珮 君
2016.7.29
  審計部昨公布去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截至去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為54351億餘元,較前年減少362億餘元。但未列入《公共債務法》規範,未來將成各級政府支出的潛藏負債則高達177490億元,其中排名第1是「勞工保險」潛藏負債89538億元。綠委吳秉叡說,勞保、軍公教保險潛藏債務都很高,在年金改革期間,各職業別都會受影響,站在個人角度都是痛苦的,盼大家相忍為國。
  報告指,勞工保險年金長期保險費率不足,致基金財務失衡,財務缺口累增,政府應盡早完成年金改革。
  報告顯示,潛藏債務前5名依序是「勞工保險」潛藏債務89538億元,「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56574億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金」23295億元,「國民年金」4924億元,「公教人員保險給付」1090億元。
  擬區隔軍人年金
  此外,國防部昨在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上報告軍人退撫基金面臨破產,委員會副召集人林萬億說,軍人過去因組織精簡造成退撫基金收支失衡,是政策因素造成,改革方式由國防部規劃。國防部建議單獨專案處理軍職人員年金,在場公、教、勞團體代表都同意。
  年金改革委員會下周將聽取勞工退休制度,勞動部說,預估2018年勞保保費收入3363.7億元,支出3451.1億元,收支出現不平衡,且基金將於2027年用罄。 
  去年各級政府潛藏債務前5
   項目╱金額
   勞工保險:89538億元
   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56574億元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金:23295億元
   國民年金:4924億元
   公教人員保險給付:1090億元
   資料來源:審計部 
車險---「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性!
鉅亨網/劉鳳和
2016.7.26
  幾乎有車的人,都曾買過汽車保險。但我看過幾千張汽車保險的內容,沒有一張是買對的。買錯的情形比我們個人的人身保險比例還高!錯誤的程度幾乎是99%,為什麼?
  汽車保險大致可分為:
  1.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賠對方的人)
  2.車體險(賠自己車子的毀損)
  3.竊盜險
  4.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賠對方的人跟財物)
  5.還有其他 --- 乘客、駕駛人、零件、颱風、地震、洪水....等等小型的附約保險。
  為什麼說大家的車險都買錯了呢?因為每位車主都太愛護自己的車子,深怕自己的車子有什麼毀損的情形,所以都只注重車體險的部分。反而第三人責任險幾乎都是買得不夠,要不然就是沒有買。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大家都太相信自己的開車技術了,認為自己不會發生車禍,也不會把對方撞得很嚴重;要不然就是汽車業務員沒有特別強調這一點。反而一直強調,萬一自己車子毀損,可透過車體險幫我們修車;如果車子被偷了,可以透過竊盜險賠一台車。可是在最重要的第三人責任保險部分,都不大強調。原因是為什麼?這跟我們人身保險是一樣的,就是第三人責任保險保費很低,相對的佣金也很低,這是完全扭曲保險精神的一種奇怪現象。
  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用最白話的說法:就是駕駛朋友在開車的時候如果有過失責任,不小心把受害者撞成「死亡、殘廢或是醫療」…… 等狀況時,且責任在於這個駕駛本身的話,保險公司就會協助加害人(駕駛人),賠償給受害人金錢上的補償。
  為什麼我會說這個險種是車險裡面最重要的,卻最被忽略的一塊?因為我們開車撞到的行人、機車駕駛 … 等等,大部分都是「肉包鐵」,一旦被汽車撞到的時候,撞擊力是非常的大。重則死亡、殘廢,輕則可能也需要一些必要的醫療,或是短暫的時間不能上班等等。那麼這個時候我的第三人責任險如果額度買得不夠高,就沒有辦法合理的賠給對方,到時可能就要自掏腰包了。
  一般人認為有了強制險就可以了,其實強制險它的額度是賠給對方一個人死亡、殘廢最高 200 萬元再加20 萬的的醫療費用。按照現今的社會氛圍來看,如果一個人真的不小心被撞成身故或殘廢,200 萬是絕對不夠賠的。自從強制險實施之後,受害者對這個求償的金額,也逐年的水漲船高。
  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我們被別人撞成殘廢或身故,你覺得 200 萬夠嗎?相同的道理,如果今天受害者是被我撞到,對方的家人會只認為 200 萬元的強制險理賠就夠了嗎?所以第三人責任險就是補強制險不足的部分。
  那要加買到多少才夠呢?我個人是覺得每一個人應該要加到 1000 萬元左右。加上強制險的 200 萬就是1200 萬元,這在目前法院實際的案例,勉強是可以的。
  大家認為第三人責任險,如果買到一個人 1000 萬的保障,保費會不會很貴?其實大概只要 2000 多元就可以了。2000 多元的保費捨不得,卻寧願花 2~10 萬元的費用去買車體保險?就算今天車子被偷了或是被撞壞了,以一輛國民車來看的話,大概損失 100 萬。痛個三、五年就過去了。可是今天如果我把一個人撞成殘廢或身故,那可能會是一輩子的痛。
  目前法院上判決的依據,大概是以 4 大方向來做理賠的參考:( 30 歲的受害者為例)
  喪失工作的損失:如受害者年薪 40 萬元來計算,法院會計算他可勞動的時間到 65 歲。40  x 35(65-30=35),喪失工作的損失金額約 1400 萬元。
  安養照顧費 :可怕的是殘廢!因殘廢有時還要多一項照顧的費用。如果一個月 3 萬元的照顧費,計算到 75 歲。36  x 45 (75-30=45) 大概需要 1620萬元。
  精神慰助費:這部分就依受害者的狀況而標準不一。
  醫療費:實報實銷,受害者有健保身份時,這或許是花費最小的。
  所以奉勸開車的朋友,甲式、乙式、丙式車體險、竊盜險,雖然重要,但是這些投保順序絕對不是排在第一優先。第三人責任保險,低保費、高保障,保護受害者的生命尊嚴也保障我們自己的財產。
  也許我們這一輩子,保險、理財都規劃得很好,也累積了一點小錢。某天開車不小心撞到一位朋友,那我這一輩子所辛苦賺來的錢,瞬間就化為烏有了。
  大家要重新檢視自己的保單,除了政府辦的強制險是一定要保的之外,最最最重要的就是第三人責任保險,至於其他的車體險(甲、乙、丙式)、竊盜險 … 絕對不是車險中最重要的選項。 第三人責任保險是保護我們的財產,尊重且照顧被我們不小心撞到的受害者,這個保險它真的可以做到這點。
新聞--安聯人壽 評等展望調為正向
工商時報/謝奇璋
2016.8.1
  中華信評日前將安聯人壽保險公司的評等展望由「穩定」調為「正向」,並確認該公司的長期發行體信用評等與保險公司財務實力評等均為「twAA」。
  此次評等展望調整係反映,中華信評認為,安聯人壽出售大部分傳統壽險有效保單業務後,其資本水準可望獲得提升。而且安聯人壽在其德國母公司安聯集團(Allianz SE)的支持下,應可繼續維持審慎的資本政策。
  安聯人壽於2016年第二季宣布,該公司計畫將其部分傳統壽險保單,出售予中信金控旗下的台灣人壽。台灣人壽將承接安聯人壽的相關資產與負債;根據安聯人壽2015年第二季的帳面價值顯示,這些資產與負債將包括保險準備金新台幣265億元、以及總資產價值為新台幣446億元的相對應資產。

  中華信評認為,安聯集團對於維持安聯人壽的資本償付能力具有相當承諾。再者,移轉具負利差的傳統壽險保單後,安聯人壽的有效契約價值可望獲得提升,負利差係指保險公司先前承作的平均保單保證利率,高於其平均投資報酬率的狀況;於此同時其一般投資帳戶將會隨著壽險保單的出售而減少,因此該公司的資產風險應會顯著降低。基於上述可能的變化,安聯人壽的資本水準可望獲得增強。
新聞---慈濟醫院大換藥醫反彈 院方:成本考量
中央社/陳偉婷
2016.8.1
  慈濟醫院近日有意大規模換藥,內部公文流出,藥物審查以利益為導向。台北慈濟醫院副院長張耀仁說,管理階層是為了成本考量,也會兼顧病人權益。
  媒體報導,有公益性質的慈濟醫療體系最近大規模換藥,審查原則為利潤導向,以藥價差最大為最高準則。流出的內部公文以紅線標示重點「病人反應及療效問題等專業意見,在初審期間不列入考慮」,引起院內醫師反彈。
  花蓮慈濟小兒部兒童社區醫療科主任朱家祥日前在臉書貼文表示,身為醫師逐漸地被相信,藥物對病人的影響不大。當藥被別有居心的醫院主管和非專業醫藥人員,不依據研究醫學證據,任意因為利潤而更換,病人卻依然能存活下去,疾病得控制,那麼藥的療效有何價值?
  他說,「到底我們為何在吃藥?在吃甚麼藥?當一切都是問號時?難怪藥價比糖果便宜。台灣人,祝福你們身體健康。」
  根據慈濟醫院流出的內部公文,慈濟西藥六院聯合招標,於105721日進行初審會議,策略長張聖原指示依據3大原則選出初審得標藥品,分別為價差最大、一家醫學中心使用、六院一年總獲利大於或等於10萬,且另有一行紅字「 病人反應或療效問題等專業意見,初審期間不列入考慮」。
  台北慈濟醫院副院長張耀仁受訪時表示,大環境影響,健保被壓縮,醫院管理階層考量用藥成本,確實有換藥準備。有些第一線醫師擔心換藥效果,尤其癌症用藥會擔心療效,現在會蒐集醫師建議,但換藥決策仍由管理階層定奪,近期內會定案。

  他說,過去換藥時也曾有患者反映藥效不佳,醫院也都會再進行評估。這次換藥的種類除癌症用藥,也有很多是用量很大的慢性病藥物,換藥會以不影響病人權益為前提。

P.S.自己有錢  付自費原廠藥